🏠案件地址: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46巷23號7樓|富貴大樓
總坪數:26.55
主建坪:16.43
附屬坪:3.50
公設坪:6.62
依執行單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計算,如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
第一拍08/20底標價:2020萬
第二拍未定底標價:1616萬(預估)
第三拍未定底標價:1292萬(預估)
●點交情形→部分點交●
1‧土地為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基地及共同使用部分20521建號,且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皆不點交。
2‧法院人員現場查封時無人在家,另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查訪,有租客居住於內並陳稱建號20514建物為其及家人自住,租期到114年5月為止,拍定後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請利害關係人於拍賣期日1日前檢附相關資料向法院具狀陳報,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法院得不點交。
3‧共同使用部分20521建號依登記謄本記載本件標的有樓電梯間、走道、水箱、電梯機械室、自設發電機室、分管停車位共計2位等,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是否屬實及其實際使用情形,拍定後不得以此爭執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此部分因係屬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4‧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本件標的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管理費等相關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又如依不動產登記謄本所示,本件標的如須繳納登記費等費用始得核發書狀等情事,請投標人應自行注意該項記載。
5‧依鑑定報告所載,本件建物並無在海砂屋、輻射屋、漏水、凶宅網等各媒體網站記載,依外觀判斷勘估標的尚無影響交易價額情形;法院已就卷內現場執行情況揭示於前,以供投標人參酌。因法院欠缺完整資料且無相關鑑定等專業技能,實際情況可能與鑑定報告或上揭情形有所出入,仍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或周遭四鄰洽詢查明,並決定是否參與投標應買,且不得於拍定後再執前揭事由聲明異議或聲請撤拍。
6‧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法院亦得停止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7‧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新北地方法院案號:113年度司執正字第123075號,清償票款》
🌟🌟筆錄內容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主🌟🌟
1.投標前提供案件成本評估分析、法拍流程解說
2.自備2成、協助銀行代墊款、最高8成
3.拍定後續專業處理流程、得標人免於奔波
4.包辦點交、和諧交屋
5.委託不收費、未得標不收費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照片來源:自行場勘/司法院/GOOGLE
鑫創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詳細資訊歡迎來電洽詢
🥇陳威宇(LEO)0985-048006
👍LINEID:0985-048006
更多物件http://www.leo法拍.tw
鑫創法拍屋專營法拍屋代標15年
專業團隊投標到點交全程服務買屋超安心
營業員陳威宇:101年登字第197433號
經紀人李彥槿:109北市經證字021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