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特色 | 104法拍網☆全國最大專業代標公司☆
全國七間公司成立於1986年全國16家法院駐點
House-info與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部執行署,拍賣同步,資訊最新刊登及更新有效物件
保證產權清楚
保證銀行貸款
保證順利點交
保證全程服務
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第926、1068-1地號均為標的建物前空地。
2‧查封時經執行人員檢視本件標的建物現況屋內髒亂,無特殊擺飾,建物內有電梯,無增建,現由債務人居住於建物內,債務人稱該建物另也有出租給朋友林Ο揚及林Ο哲的父親,均為不定期租約,該朋友查封時亦在場,提出租約,租金每月7000元,惟日期僅填2004至2005年,月日不清楚,債務人與其朋友均稱為不定期租約,另據債權人提出之債務人與第三人林O揚租約影本顯示租賃期間自113年3月19日起,無終止日,每月租金7000元,本件拍賣標的現出租他人,租期不明、租金係每月給付或一次給付不明,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拍定後應買人不得以租約暨租金給付相關事宜為由請求撤銷其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使用分區為南崁地區都市計畫(民國112年11月21日)住宅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
4‧本件建物部分,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由於債權人與債務人願意揭露之資訊務必完全真實應買人應於投標前至現場查訪,多方蒐集資訊,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得標後不得再執此理由異議,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5‧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現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秘書長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執行單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計算,如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
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法拍屋無法看屋,業經委託了解屋內現況
[第二拍:2300萬114年9月23日拍賣]
[第三拍:1840萬未確定]
搜尋區域物件快速滿意完成購屋
Houseinfo➡www.台北法拍屋網.tw
Houseweb➡www.大台北法拍屋網.tw
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照片來源為:司法院,透明房訊,GoogleMaps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此資訊皆主動失效,請留意!!)
House-info瀏覽量突破210萬,感謝客戶放心安心委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