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筆錄內容:
●點交情形→詳如備註●
1‧6649建號建物拍定後點交。1211地號土地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114年4月22日現場查封時,6649建號建物債務人不在場,檢視內部似長期無人居住。114年5月13日現場測量時,1樓後方及頂樓有增建。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暫編10837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4‧優先承買權: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執行事件,債權人及債務人(即各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且拍定後,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分割共有物》
[他項權利:無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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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拍:萬元
第二拍: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第三拍:萬元(預估價未確定)
第四拍:1298萬元(115.6.11開標)
來電敬請指名:范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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