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子特色 | 104法拍網☆全國最大專業代標公司☆
全國七間公司成立於1986年全國16家法院駐點
House-info與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部執行署,拍賣同步,資訊最新刊登及更新有效物件
保證產權清楚
保證銀行貸款
保證順利點交
保證全程服務
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2107建號建物現場查封時據債務人在場稱部分由其自行居住使用,另出租房屋部分予四人,其中第三人陶○雄已於115年6月30日租期屆滿搬離;703室由第三人林○章承租,租約自114年10月10日起至115年10月9日止,每月租金10000元、水費200元、電費800元,若開冷氣加收電費1200元,另管理費、瓦斯費由出租人負擔;704室由第三人曾○仁承租,租約自114年9月5日起至115年9月4日止,每月租金6000元、水費200元、電費800元,若開冷氣另計電費,另管理費、瓦斯費由出租人負擔;B室由第三人黃○景租約自115年5月1日起至116年4月30日止,每月租金7000元,每月水費300元、電費800元,若開冷氣加收電費1200元,另有管理費300元、清潔費300元,均訂有書面租賃契約可稽。無停車位,無增建,靠近陽台處有漏水情形。本件係拍賣建物所有權全部,且該建物部分於114年8月1日查封後始出租或租期屆至後再承租予他人使用,故拍定後點交。
2‧523-1地號土地現場指界發現上有門牌號碼臺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3段41-49號建物及停車場,據債權人陳報該停車場係大樓全體建物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現由大樓管理委員會規劃停車位出租停車使用;又據皇宮大樓管理委員會函覆,停車位共有地上33位、地下室58位,共計91位,全部由管理委員會管理出租,所有收益均納入管理委員會公基金收入。523-1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之二種住宅區及第三種住宅區。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應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3‧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5年3月12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014000號函覆,本件拍賣標的523-1地號土地係67使字第401號使用執照(64建(中山)(圓)字第022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
4‧本件拍賣標的2107建號建物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5年3月10日北市消調字第1153001045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115年3月13日北市警中分刑字第1153005889號函覆,經訪查總幹事稱10幾年前7樓(非本件拍賣標的)曾有自殺事件;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5年3月11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56014001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分割遺產》
指名:蔣先生現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秘書長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執行單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計算,如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
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法拍屋無法看屋,業經委託了解屋內現況
[第一拍:3314萬115年9月8日拍賣]
[第二拍:2652萬未確定]
[第三拍:2121萬未確定]
搜尋區域物件快速滿意完成購屋
Houseinfo➡www.台北法拍屋網.tw
Houseweb➡www.大台北法拍屋網.tw
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照片來源為:司法院,透明房訊,GoogleMaps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此資訊皆主動失效,請留意!!)
House-info瀏覽量突破230萬,感謝客戶放心安心委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