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地址:新北市蘆洲區民權路140號5樓|增建31坪
總坪數:35.23
主建坪:33.3
附屬坪:1.93
增建坪:31.87
依執行單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計算,如債權人指定底價除外
第一拍09/11底標價:2076萬
第二拍未定底標價:1660萬(預估)
第三拍未定底標價:1328萬(預估)
●點交情形→點交●
1‧本件114.1.3履勘時,債務人家中第一道門是打開的,第二道門未鎖,入內查看,房屋看起來閒置無人使用,地政人員稱5樓無增建,4樓鄰居表示,6樓增建是5樓蓋的,6樓增建堆積垃圾,有房間及廁所,一房間上鎖,請鎖匠打開入內查看,無人使用,本件拍賣後點交。
2‧本件5548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得標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又上開未登記建物涉及違章建築部分,投標人應自行至拍賣標的現場查勘並評估風險後始為投標,若於拍定前已經拆除大隊拆除,或拍定後尚未拆除仍應負擔被拆除之危險,本院依法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此事由主張異議或撤拍。
3‧經函詢工務局、消防局、警局,本件無影響交易情事。惟現實狀況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本件執行標的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
4‧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辦理,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799之1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5‧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6‧刊登於網站或其他公告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7‧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清償票款》
🌟🌟筆錄內容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主🌟🌟
1.投標前提供案件成本評估分析、法拍流程解說
2.自備2成、協助銀行代墊款、最高8成
3.拍定後續專業處理流程、得標人免於奔波
4.包辦點交、和諧交屋
5.委託不收費、未得標不收費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照片來源:自行場勘/司法院/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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